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8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9〕5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选调生推荐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基层导向和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有机结合,扎实做好优秀青年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各单位要在工作中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认真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抓好选调生人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根据省组文件精神,在应届选调生计划范围内,对我校自愿报名选调生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2020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择优推荐。
(一)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过学生干部。
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不少于1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年。
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的本科生,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1月以后出生)。
3.党政类选调生,在同等条件下,侧重选调土建、财政金融、环境生态、交通水利、海洋科学、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等专业的毕业生。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仅限于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中:沿海生源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山区生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4.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定向、委培以及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对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给予适当倾斜,对具备上述条件的革命老区县、中央苏区县生源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报名安排(2019年11月20日8:00—12月5日24:00)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必须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届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得推荐报考。
(二)填报志愿:选调生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三种类别,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类,我校学生只限报党政类(山区类)。本科生按照生源地(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报名。
(三)根据我省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考生须交报名费100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党委工作部或学工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换手续。
四、审查考核(2019年12月6日—12月10日)
对自愿报名的毕业生,由招生就业部统一打印《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申请表》分发给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初次审核、确认所填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如实反馈,确定是否具有推荐选调资格。
我校选调生资格考试推荐共有2名党政类山区类名额,按推荐计划数1:10的比例,学校将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校内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选拔考试成绩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前25名进入初步人选,再结合省组文件关于党政类选调生优先选调的原则对初步人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前20名为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如报名且未参加校内选拔考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说明:如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毕业生人数低于20人(含20人),学校不组织选拔考试,将直接推荐人选。
五、人选推荐(2019年12月11日—12月16日)
学校按推荐计划数1:10的比例和男女生合适比例、学校的推荐意见,初步确定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并报省委组织部复核。
六、人选公示(2019年12月17日—12月21日)
学校将省委组织部复审后的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在学校就业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打印申请表(2019年12月22—12月23日)
通过资格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招生就业部统一打印申请表并分发至各学院,由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各学院于12月23日下午5:00前将经学生本人签名、二级学院党总支盖章的《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招生就业部。
八、学校报送材料(2019年12月25日前)
学校将于24日前将《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九、缴交报名费(2020年1月10日前)
考生请于1月10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100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用A4型纸书写),经二级学院初审、校学工部复核后,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函件,报名费可在参加笔试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
十、发放准考证(2019年1月16日—1月18日)
准考证由学校统一打印,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于1月16日到招就部领取准考证,并提醒学生于2019年1月18日(星期六)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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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2日